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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
| http://m.k7200.com 2025年10月31日 來源:青海省教育考試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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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3日—16日,其中藝術類考生須于11月10日前完成報名。具體時間由各考區自行安排。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者不得參加2026年普通高考的考試及招生錄取。
二、報名地點
(一)西寧市城西區、城東區、城中區、城北區高中學校報名點負責具有本校學籍和西寧市以上四區戶籍的應屆生報名;其他高中學校報名點負責具有本校學籍和本校所在考區戶籍的應屆生報名;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學的考生由考生戶籍所在地招考機構組織報名。
(二)考區招考機構報名點負責具有本考區戶籍的往屆高中生,赴省外就讀高中生,省內跨地區就讀應屆高中生,報考普通類的應往屆中職生(含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下同),具有同等學力考生及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等考生的報名工作。
(三)專升本考試、本科第二學位招生、“3+2”轉段招生的報名工作由招生高校協調本轄區招考機構完成。
三、報名對象
所有在我省參加2026年普通高考及錄取的考生,均須按規定報名并采集相關信息。包括全國統考(含強基計劃、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創新人才選拔項目,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招生),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升本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3+2”轉段招生,本科第二學位招生等。
四、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省內外普通高校:
(1)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戶口的干部職工(或夫婦一方)、世居農牧民、無從省外往省內遷移戶籍經歷的久居城鎮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戶口,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或辦理了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的。
(2)截至2026年6月1日,曾在我省工作滿5年,現已調離青海的干部職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戶口仍留在青海,子女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
(3)截至2026年6月1日,央企調入青海的在職工作人員,本人及子女戶籍遷入我省連續滿3年,子女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
(4)截至2026年6月1日,省外來青務工人員隨遷(讀)子女同時符合“兩五一三”條件的(即: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連續滿5年;隨遷父母雙方或一方在青實際投資經商或在青實際務工連續滿5年;子女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5)截至2026年6月1日,從省外調動到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本人及子女戶籍已遷入我省,子女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或辦理了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的。
(6)截至2026年6月1日,對個別情況特殊又無直系親屬在青的考生,經法律部門認可并公證,其法定監護人及本人戶籍在我省,且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
(7)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籍人員,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機關或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人,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
(8)駐青部隊官兵、退役或轉業安置到我省的官兵,在高一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我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學籍或辦理了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的;高二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我省,子女在青實際就讀高二、高三年級的。
(9)2023年8月31日前初中畢業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為出生后首次落戶我省且無省外遷移,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所有科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可以按同等學力條件報考。
5.不符合第4條,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請普通高考報名,但只能報考相應批次院校。
(1)截至2026年6月1日,曾在我省工作不滿5年,現已調離青海的干部職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戶口仍留在青海,子女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屬城鎮戶口者,可以報考省內普通高校。
(2)截至2026年6月1日,省外來青務工人員隨遷(讀)子女不同時符合“兩五一三”條件,但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隨遷父母雙方或一方自戶籍遷入我省后,確在我省實際務工或經商的:
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且實際務工、經商連續滿1年以上、不滿5年的,只能報考省內外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及省內外高職專科院校;
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且實際務工、經商不滿1年,只能報考省內高職專科院校;
如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確在我省務工、經商,且在我省辦理了“居住證”,只能報考省內高職專科院校。
符合第5條規定的考生,如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須簽訂《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限報承諾書》。拒不簽訂的,將不允許參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和考試。
(二)根據教育部和我省相關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專升本考試除外),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考試招生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
(三)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隨遷(讀)子女、戶籍自外省遷入我省者,必須及時返回戶籍所在省份或戶籍流出省份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按照原籍省份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考生不得跨省重復報名,因重復報名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考科類
(一)全國統考。全國統考按照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采用“3+1+2”考試模式。報考藝術類或體育類的考生在選擇普通類的同時必須兼報藝術類或體育類,藝術類與體育類不能兼報。
1.普通類考生須選擇全國統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全國統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歷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考生須在歷史、物理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首選考試科目為歷史的,稱為“歷史類”,首選考試科目為物理的,稱為“物理類”。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在考生普通高考報名繳費后不得修改。
報考強基計劃、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創新人才選拔項目,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按照普通類報名,并按組考高校或招生單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普通高中選修了民族語文(藏語文或蒙古語文)地方課程,參加了民族語文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且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報考高校民族語言授課專業和省內民族地區教育高質量發展專項B類計劃的,須選擇加試民族語文(藏語文或蒙古語文)科目,考試成績將提供給設有民族語言授課專業的高校招生錄取使用。
3.藝術類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包括省級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戲曲類省際聯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三種形式。藝術類省級統考與戲曲類省際聯考之間不允許兼報。報考校考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科類(方向)省級統考并達到合格。從2026年起,考生報考普通高考兼報藝術類省級統考,不再另行安排網上確認。
(1)藝術類省級統考共設6大類,即: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考試由全省統一組織,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的方式進行,其中面試類科目采取“先錄音錄像,后評委評分”的“考評分離”模式,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時間另行通知。
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音樂教育聲樂主項(副項為器樂)、音樂教育器樂主項(副項為聲樂)4個方向。考試科目為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器樂,其中樂理、聽寫、視唱為必考科目。報考音樂表演聲樂方向的考生須選擇聲樂科目,報考音樂表演器樂方向的考生須選擇器樂科目。報考音樂類4個方向的考生,應按相應方向選定一種聲樂唱法或樂器,并須與考試時的聲樂唱法、樂器保持一致。
舞蹈類考生必須按要求從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中選定一種舞種方向。考試時舞蹈表演科目自備劇目(或組合)舞種應與報名時一致。
表(導)演類考生必須按要求從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中選定一個方向,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定的方向一致。
藝術類省級統考各科類和各方向之間不允許兼報。
(2)省際聯考只包含戲曲類,考生僅需選擇戲曲類考試方向,無需參加省級統考,但須按照戲曲類組考單位的要求,另行向組考單位辦理報考手續。
(3)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先參加相應科類(方向)的省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否則校考成績無效。考生須按照校考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辦理校考報考手續。
4.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相應的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從2026年起,考生報考普通高考兼報體育類,不再另行安排網上確認。
(二)單考單招類。包括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升本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3+2”轉段招生及本科第二學位招生。已被單考單招類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統考考試及錄取。各類型考試科目報考方式按照相關院校或招生單位要求執行。
(三)報考全國統考的考生,可參加我省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全國統考;僅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的考生只允許參加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26年全國統考。僅報考高職分類考試、專升本考試的考生無需參加本次報名,具體報考通知另行公布。
(四)有意愿報考外語類等有英語口語考試成績要求的院校或專業的考生,須在普通高考報名時選擇參加英語口語考試。2026年英語口語考試將安排在全國統考結束至成績發布前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報名流程
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實行網上報名,包括個人信息填寫、選擇報考類別、網上繳費、加分資格申請、專項計劃資格申請、身份信息采集等流程。除僅參加高職分類考試、專升本考試的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均須進行個人信息填寫、選擇報考類別、網上繳費和身份信息采集。
(一)個人信息填寫
各報名點按照轄區招考機構分配的考生號段生成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初始密碼。
1.考生憑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初始密碼進入青海省教育考試網(網址:https://www.qhjyks.com),點擊頁面右側“數字招考服務大廳——綜合管理平臺”,登錄“青海省教育考試業務管理平臺—考生端”(以下簡稱報名系統,也可直接輸入網址:https://zhptks.qhjyks.com/student進行登錄)。考生首次登錄時必須修改密碼,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通過真實性校驗,簽訂《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填寫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等信息(以上信息也可由報名點通過身份證采集設備自動獲取)。
2.考生進入“高考報名”點擊“個人信息填寫”,閱讀并確認提醒信息,按照《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考生操作手冊》(該手冊擬于高考報名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網址:https://www.qhjyks.com)要求,如實準確填報個人戶籍、學籍、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信息,并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照片、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此外,省外戶籍遷入考生須上傳準遷證及遷移證照片;個人赴省外就讀普通高中(中職)的應屆畢業生須上傳學籍信息照片;同等學力考生須上傳初中畢業證明照片。考生填寫完個人信息并上傳材料照片后,須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確認信息無誤并點擊提交后,進入下一環節。
考生須嚴格按照身份證準確填寫個人身份證號,若填寫的個人身份證號與身份信息采集的信息數據不一致,那么考生須按身份信息采集的身份證號重新完成高考報名并重新繳費。
(二)選擇報考類別
考生進入“高考報名”選擇報考類別,報考類別分為全國統考和單考單招類。
1.選擇全國統考報名的考生首先確定一種報名類型(普通類、普通類兼報藝術類、普通類兼報體育類),再選擇科類,選報“3+1+2”考試科目,選擇外語語種,是否參加英語口語考試,是否加試民族語文科目等考試信息。選擇普通類兼報藝術類報名類型的考生,還須選擇藝術類別、專業分類、專業方向等藝術類考試信息。報考音樂類的考生須選擇器種或唱法;報考音樂表演類的考生須填寫器樂或聲樂2首考試曲目;報考音樂教育類的考生須分別確定并填寫一首器樂和一首聲樂曲目,作為主項曲目和副項曲目。
2.僅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及“3+2”轉段招生、本科第二學位招生的單考單招類考生,僅需選擇對應的考試類型。
3.既參加全國統考又參加單考單招類的考生(包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升本,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3+2”轉段招生及本科第二學位的單考單招類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全國統考即可。
(三)網上繳費
考生在報名系統完整填報個人信息,確定報考類別后,通過網銀、微信兩種方式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報考歷史類、物理類的統一文化課報名考試費為每生每科次23元(民族語文科目按一科次計算);英語口語考試報名考試費為每生60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費在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統一收取,報名費為每生200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費、“專升本”考試費按照后期通知收取。
僅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障單招、消防單招及“3+2”轉段招生、本科第二學位招生的單考單招類考生本次高考報名無需繳費,僅需確認所報單考單招類型并提交即可。
因被單考單招類錄取而未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退還普通高考報名費,其他因考生個人原因沒有參加考試(含英語口語考試、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的,均不退還報名費。請考生謹慎選報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及英語口語考試。
(四)加分資格申請
參加全國統考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申請照顧性政策加分項目,待審核通過后自動獲得加分項目對應的分值。普通高考照顧性政策加分項目及分值只適用于高校安排我省的分省招生計劃。普通高考加分項目須由考生本人在報名系統申請,申請時要嚴格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學籍學校信息并上傳相應的資格證明材料。未在普通高考報名期間提交申請的,視為自愿放棄享受照顧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申報“民族艱苦地區”加分項目的考生,其民族成分須與其親生父親或母親一致。
考生加分分值由考區招考機構審核確定。審核確定后,各報名點通過系統下載《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確認表》,由考生及家長簽字確認后生效。
(五)專項計劃資格申請
2026年起,報考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下同)、省內生態專項計劃、省內鄉村振興專項計劃、省內民族地區教育高質量發展專項計劃(含A、B類)的考生均須在報名系統中申請報考資格。考生申請時要確定是否符合所報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如實填寫學籍學校等信息,并上傳相應的資格證明材料。各類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由考區招考機構審核確定。審核通過后,各報名點通過系統下載《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確認表》,由考生及家長簽字確認后生效。
(六)身份信息采集
身份信息采集由各報名點組織實施,必須使用身份采集設備現場統一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考生照片和指紋信息。各報名點也可在個人信息填報之前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七)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和全國統考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2025年、2026年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以綜合素質平臺數據為準。2024年及以前畢業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2025年、2026年在省外普通高中畢業但不能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及中職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須填寫《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八)報名審核確認
各考區招考機構應會同報名點全面審核、校驗考生各項信息。考生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各報名點打印《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報名登記表》,由考生本人仔細核對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確認。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思想和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負責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真實性負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中。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學校指定專人輸入網上報名系統;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或考區招考機構指定部門)作出鑒定,并由考區招考機構指定專人輸入網上報名系統。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圖片
八、考生體檢
所有報名考生均須參加身體檢查,體檢工作由考區招考機構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202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實行“無紙化”體檢,體檢信息由體檢醫院通過體檢系統錄入完成,體檢表由系統生成,確保體檢數據準確無誤。考區招考機構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衛醫政管便函〔2010〕76號)、《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青教綜〔2017〕137號)規定要求,認真做好報名考生體檢工作。考區招考機構應加強對普通高考體檢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
各考區體檢工作應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考區招考機構自行安排。考生應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如無既往病史則填寫“無”,不留空白;如有既往病史,須如實填寫病史,還要寫明治療、康復情況,防止招生錄取高校因無既往病史治療情況而影響錄取)。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由考生提出申請,經主檢醫師簽署意見,由考區招考機構組織復檢一次。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經考生本人申請,考區招考機構同意并安排到青海省人民醫院進行終檢。體檢結論應及時反饋考生簽字確認,經考生簽字確認后的體檢信息將在錄取階段提供給院校進行閱檔,不得再申請復檢,禁止任何人員更改。
九、資格審查
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實際就讀情況由高中階段學校核實);考生戶籍由公安戶籍部門負責審查;涉及考生民族成分變更的,由本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審查,確保民族成分變更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黨員(團員)考生的政治身份由本地黨(團)組織負責認定(政治面貌信息修改時間截至2026年6月1日);殘疾考生提供的《殘疾證》及申請合理便利的相關材料由本地殘疾人聯合會負責審查。考生普通高考加分申請由報名點(高中或中職學校)負責初審,考區招考機構負責復審并確定最終的加分項目和分值。各類考生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省外戶籍遷入考生重點核查考生本人在青報考條件,報考時限嚴格以報名條件中各條款規定的時間為準,防止出現把關不嚴、變通執行等情況,確保限報考生類型與考生報考資格條件完全一致。
2.“兩五一三”考生重點核查考生父母是否符合在青經商、務工人員條件,以及考生在青實際就讀情況。考生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1)學籍信息表(加蓋學校公章);(2)學校實際就讀證明(實際就讀過的所有學校);(3)父母實際在青經商、務工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務合同等證明、銀行工資流水等材料。各考區招考機構也可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要求提供社保等其他佐證材料。
3.赴省外就讀考生重點核查考生辦理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手續是否完備,辦理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手續后法定監護人的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省外學籍是否真實有效,考生本人及其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是否為省外遷入戶籍人員等。省外就讀中職畢業生報考資格按照赴省外就讀高中備案登記條件進行審核,考生須提供省外就讀中職學校實際就讀證明和就讀學校主管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
4.省內戶籍、省外中職學校畢業的中職學生重點審查其實際就讀及畢業情況(提供由中職畢業院校上級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和實際就讀證明)、本人及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青戶籍。
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招生錄取全過程。考生須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并簽字確認,各類表格、承諾書均須由高考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并作為高考資格審查必備材料。對考生所提供資格審查材料存疑的,各考區可要求考生提供其他佐證材料。如查實考生提供了虛假材料,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考生在青報考和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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