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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考試局關于做好2026年海南省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
| http://m.k7200.com 2025年10月28日 來源:海南省考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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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以選擇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
(二)報名時間
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考生在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通知及考試說明,審慎選擇專業類別和專業方向,報名結束后所有信息不予修改。
(三)專業考試類別和方向
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由我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和戲曲類省際聯考三種形式。其中,省級統考開設有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等六個專業類別,各類別所對應的本科招生專業詳見《各考試類別與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對應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在六個專業考試類別中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報名和參加考試,各專業考試類別不得兼報。
音樂類設置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兼音樂表演)兩個專業方向;舞蹈類設置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等五個舞種方向;表(導)演類設置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表演兼導演等四個專業方向,各專業方向不得兼報。其它專業類不設置專業方向。
考生參加省級統考、校考或戲曲類省際聯考以后,經審查不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其考試成績將被取消。
(四)報名辦法
1.填報專業考試類別。在高考報名期間,考生登錄省考試局網站,進入高考報名系統的網上報名界面后,在報考“科類”選項中選擇“藝術類”,并在該界面自動彈出的選項中選擇一項專業考試類別。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
擬報名參加校考的考生,應根據本人擬報考校考的專業,選擇相應統考考試專業類別。
擬報名僅參加戲曲類省際聯考的考生,應在該界面選擇“戲曲類省際聯考”選項。
2.選擇專業方向。音樂類、舞蹈類和表(導)演類考生需要選擇專業方向。其中,音樂類考生須在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兼音樂表演方向中選擇一項;舞蹈類考生須在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方向中選擇一項;表(導)演類考生須在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表演兼導演方向中選擇一項。
音樂類音樂表演方向考生須在聲樂、器樂方向中選擇一種作為二級專業方向。音樂類音樂教育(兼音樂表演)方向考生須在聲樂、器樂中選擇一種作為主項,一種作為副項,即: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為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為聲樂。聲樂科目須填寫3首備考曲目,考試時現場在備考曲目中隨機抽取其中2首進行演唱。器樂科目須在報名系統內的“器種”下拉菜單內選擇自己使用的樂器(器種名稱來源于《樂器中文通用名稱》國家標準,標準號GB/T 33726-2017),并填寫3首備考曲目,考試時現場在備考曲目中隨機抽取其中2首進行演奏(中西打擊樂考生的曲目1為必考,且使用音高類打擊樂器演奏;曲目2、曲目3使用與曲目1不同的打擊樂器演奏)。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在網上選報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的,視為自行放棄省級統考資格。
3.網上繳費。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須繳納藝術專業考試費(每人160元);僅報名參加戲曲類省際聯考的考生不需繳納省級統考考試費。報名費在高考報名系統內與高考報名費同時繳納,逾期未繳費的,不予安排考試。
二、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先參加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再參加6月7日至10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其中,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安排如下:
(一)考試科目
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和《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說明》,各類各專業方向考試科目如下:
1.音樂類
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
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
音樂教育類方向,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副項五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
選擇音樂教育(兼音樂表演)方向的考生,其考試成績分別按音樂教育類和音樂表演類(以音樂教育類主項作為音樂表演類具體方向)計分方式呈現。
2.舞蹈類
考試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3.播音與主持類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4.表(導)演類
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科目。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
服裝表演方向,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
戲劇影視導演方向,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
戲劇影視表演兼導演方向,考試科目為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考試成績分別按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計分方式呈現。
5.美術與設計類
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6.書法類
考試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兩個科目。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音樂、舞蹈、播音與主持、表(導)演類專業
考試時間: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14日。
2.美術與設計專業
考試時間:2025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3.書法類專業
考試時間:2025年12月7日。
以上專業類考試地點均在海口市,具體安排以省考試局官網公告及考生準考證上公布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參加藝術省級統考的考生,請于2025年11月25日后,自行登錄高考報名系統打印藝術專業考試準考證。
(三)考試內容及形式
各類別考試形式、科目、內容及要求詳見《藝術統考說明》。面試類科目中,音樂類的聲樂、器樂、視唱科目,播音與主持類的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科目采用現場錄制、考后統一評分的考評分離做法。各考試類別均不進行復試。
(四)考試用品
1.參加聲樂科目的考生自備報名時填寫的三首備考曲目的曲譜(紙質版),現場提交給伴奏員。考試開始時,伴奏員將按照考生提交的曲譜給出考試曲目首音。聲樂科目為無伴奏演唱。
2.參加器樂科目考試的考生,面試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器樂演奏實行無伴奏演奏,要求背譜演奏。
3.參加舞蹈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自備舞蹈表演科目的伴奏音樂;參加表(導)演類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的考生,須自備形體技能展現科目的伴奏音樂;參加表(導)演類專業服裝表演方向考試的考生,須自備才藝展示科目的伴奏音樂。伴奏音樂須使用標準CD光盤或U盤載體,刻錄光盤需為音頻(音樂)CD格式,不得刻錄為數據文件,因格式或刻錄原因導致不能播放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其它考試科目不得使用伴奏音樂。
4.演出服、舞蹈服、練功服和泳裝等服裝,以及表演使用的道具由考生自備。考生應認真閱讀本專業考試說明,嚴格遵循考試說明提出的服裝、化妝要求。簡要列舉如下:
(1)音樂類:考生著裝需得體大方,對是否著演出服不做要求。可淡妝,不提倡濃妝。
(2)舞蹈類:
①舞蹈基本功。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
②舞蹈表演。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不可化妝。
③舞蹈即興。著舞蹈練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3)播音與主持類:考生不得出現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行為。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4)表(導)演類: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5.參加聽寫、樂理和敘事性作品寫作等筆試科目考試的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文具。
6.參加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的考生自帶工具、顏料和輔助用具【考生可以帶入考場的用品有,工具類:黑色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色彩畫筆;顏料類: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輔助用具類:畫板、畫架、透明文具袋(盒)、削筆刀、非電動橡皮、紙膠帶、圖釘、水桶(盒)、調色板(紙)、非插電式吹風機、擦布(紙)、紙擦筆、吸水布、小噴壺、畫箱】。考生不得帶入考場的物品有,色卡、定畫液、尺子、速寫板(速寫墊)、各種繪畫輔助模板。參加書法類專業考試的考生自帶文具用品【考生可以帶入考場的物品有,簽字筆、毛筆、墨汁、硯臺、毛氈(不帶界格)、鎮尺、透明文具袋(盒)、鉛筆、橡皮、筆洗(水桶)、純色吸水布、非插電式電熨斗】。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畫紙由考點統一提供,尺寸為8開(270*390mm);書法類考試宣紙由考點統一提供,尺寸為四尺三開。
(五)筆試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須自覺按照考點現場工作人員要求入場和參加考試,遵守考場安全、誠信應考和考場管理相關規定。
2.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相機、智能穿戴設備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點,不得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印刷品及其他紙質材料進入考場,否則將被視為考試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顯標志的服裝參加考試。
3.考生進入考點和考場時,應主動接受并配合監考人員使用智能安檢門和手柄式金屬探測器等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
4.筆試科目考試開考信號發出之前不準答卷;開考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聽寫考試開考后遲到的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考試終了前30分鐘才準交卷離場。
5.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不準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不準在試卷上涂畫與試題要求無關的內容。
6.考試結束信號發出之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作答,待監考員收齊并清點試卷無誤后,才能依次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和答卷帶出考場。
(六)面試要求
1.考生按本人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考試時間在編排準考證時隨機生成)到指定地點候考并參加考試,在本人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段的起始時間15分鐘后仍未到考點報到處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考生須自覺按照考點現場工作人員要求入場和參加考試,遵守考場安全、誠信應考和考場管理相關規定。考生候考期間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考生要按工作人員的安排,依序參加考試,考試完畢應安靜的離開考場。
3.考生考前須認真閱讀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說明,并嚴格按照考試說明規定的服裝等要求參加考試。考試現場工作人員將對考生進行檢查,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主動卸妝和更換服裝。因著裝或化妝等不符合要求而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試編號,并按照考場指引將編號牌佩戴和放置在指定位置。
5.禁止考生在考場內透露姓名、準考證號、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
6.現場評委根據考生表現進行評分。考試過程中,如評委組認為考生的表演或表現內容已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據,主評委可提前叫停,結束考試。
7.參加考評分離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參加抽號、備考和錄制。考生按考試說明規定的各科目考試時長參加考試。錄制過程中,考生自愿提前結束本科目、進入下一科目的,須向現場工作人員舉手報告,得到批準后再行動;自愿提前結束錄制的,須面向錄制設備舉起考試結束示意牌(考場統一準備)。錄制結束后,考生可使用現場統一提供的設備在規定的時間內查看確認錄制音視頻的準確性。錄制結束后,考生不得要求重新錄制。
三、成績公布
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將通過我局網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26年1月15日后登錄我局網站,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名次及合格情況,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對取得校考合格資格的考生,我局將在高考成績公布后根據有關高校要求向高校發送其普通高考和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和各科成績,供學校審查錄取。
四、考試管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省級統考的規范有序、公平公正,我省將根據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點,繼續加強考試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考試期間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市縣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對考生在考試中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處理,并將違規作弊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工作人員如有違規、違紀或違法行為,將由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請各市縣速將本通知轉發本市縣各普通高中學校。
附件:1.各考試類別與藝術類招生專業對應表
2.海南省普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點擊查看)
海南省考試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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