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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
| http://m.k7200.com 2025年10月24日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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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教考〔2025〕10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和《福建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閩招委〔2022〕11號)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招委會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類別
(一)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等7個專業類別。其中,音樂類分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表(導)演類分戲劇影視表演類、服裝表演類和戲劇影視導演類;戲曲類分音樂表演(戲曲音樂)類、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類、表演(戲曲表演)類和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類。
(二)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可兼報多個類別。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可自愿選擇報考藝術類類別,逾期不再接受補報名或類別調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涵蓋的本科專業詳見附件1。
(三)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專業類別省級統考由我省組織實施。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間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采用省際聯考方式實施。
(四)凡報考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物理科目組藝術類、歷史科目組藝術類的考生均須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一)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具體考試科目和考試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的通知》(閩教考〔2023〕1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教考〔2023〕10號)及相關要求執行。各類別總分均為300分,本科專業合格線為195分,專科專業合格線為180分。其中,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本專科專業合格線按照普通高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省級聯考工作協調小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未取得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批次相關專業。參加有關高校經批準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的考生,須取得2026年我省相應類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外,高校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凡未經批準擅自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的,我省將不予承認,由此產生的所有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解釋處理。
(三)2026年我省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樂理、聽寫科目)和戲劇影視導演類(敘事性作品寫作科目)采取筆試形式;舞蹈類、服裝表演類、戲劇影視表演類和戲劇影視導演類(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科目)繼續采用“現場面試評分”形式,即評委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評分;音樂類(視唱、聲樂、器樂科目)和播音與主持類繼續采用“考評分離”形式,即先組織考生現場錄制音視頻,后組織評委根據錄制的音視頻對考生考試表現進行評分,考試現場不安排評委。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對音樂類樂器類型和各類別考試考生攜帶進場物品種類的參考清單相關內容進行調整,詳見《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有關調整事項》(附件2)。自2027年起我省書法類的書法創作科目題目二所要求的字體不再由考生從楷書、隸書、行書中任選一種,調整為按照試題要求指定的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
三、考點設置
(一)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福建師范大學和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具體負責。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的考試地點設在福建師范大學(以下簡稱組考高校)旗山校區;美術與設計類的考試地點設在考生報名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學標準化考點。
(二)從2027年起,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音樂類、表(導)演類等的筆試科目考試地點將適時調整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標準化考點。
四、時間安排
(一)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定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進行,其中美術與設計類考試時間:素描科目為12月6日9:00-12:00,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為12月6日14:30-16:30,色彩科目為12月7日9:00-12:00。各類別考試時間具體詳見《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附件3)。
(二)所有考生須于2025年11月13日至15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簽領《藝術類專業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在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本人姓名,同時還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所有考生須在《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并打印本人筆試類科目考試證或面試類科目考試信息,其中音樂類考生還須按規定填報面試應考科目的曲目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五、成績查詢
(一)省教育考試院將于2026年1月10日起,按類別陸續公布省級統考成績。考生憑本人賬號及密碼,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查詢本人省級統考成績、位次等信息。
(二)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可網上自行打印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
(三)考生如對本人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成績復核,但不查卷。
六、工作要求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實行“省招委會統一領導、省教育廳監督管理,省教育考試院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組考高校(含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考務管理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有關考務管理辦法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試成績是全國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和組考高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項工作,確保考試公平、規范、安全、有序。省教育考試院和組考高校要成立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考務管理、學科評分、信息技術、監督等若干職能小組,組織實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紀檢監察小組依法依規負責考試工作的紀律教育、監督和執紀工作。
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合理設置2026年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考點,并嚴格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二)嚴格規范管理。組考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認真研究制定我省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實施細則和考試應急處置預案,合理設計考試流程,編印考試工作手冊,并于開考前1周將各類別考試實施細則、應急預案和工作手冊等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考試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考試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加強考場硬件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嚴把考場入口關,采用智能安檢門等手段,切實加強考試違規物品檢查,嚴禁考生將手機、手表、電子手環、耳機、智能眼鏡、涂改液、修正帶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考試違規物品帶入考場。采用人臉識別系統等措施,切實加強考生身份核驗,嚴防考生替考。加強考評分離標準化考場建設,優化考試流程,強化技術保障,開展多輪業務培訓和全實景模擬演練,確保考試錄制過程平穩順利,確保音視頻錄制質量和存儲安全。加強信息管理,凡審核材料、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應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面試等測試內容須全程錄音錄像保存;凡經會議研究確定的結論性內容,應留存會議紀要;保存材料應清晰可辨、保存時限不得少于4年。加強考點周邊的安全疏導與警戒,維護考場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普通高考考務管理標準和美術與設計類考務管理辦法,規范組織實施美術與設計類組考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
(三)嚴守工作紀律。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工作規定,針對各類別考試的特點,制訂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確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點死角,嚴防事故發生。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加強對施考過程的保密管理和監督。對命題、制卷、考評、閱卷等工作實行封閉式入闈管理,嚴禁入闈人員攜帶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所有涉密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嚴防失密泄密。加強考務人員選聘和管理,簽訂崗位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黑名單”制度和回避制度。組考高校要按照秘密級事項管理要求,切實做好考評人員的保密工作。加強對考評人員的崗前教育培訓,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廣泛開展誠信考試教育,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強化數據管理。組考高校要按照規范流程切實加強成績統分合成環節的信息管理,并對成績數據進行全面復核,確保數據準確、完整和安全。每個類別考試結束后,組考高校應參照《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成績數據報送要求的通知》(閩考院信〔2020〕13號)和《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試成績數據接收管理辦法》(閩考院信〔2021〕1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將經確認無誤后的所有考生最終成績數據(違規考生成績須為處理后的),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
(五)嚴肅考風考紀。各地各校要嚴格遵守高校考試招生“八項基本要求”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每個類別考試結束后,組考高校和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及時將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違紀作弊事實、處理意見等材料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附件:(點擊查看)
1.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涵蓋本科專業一覽表
2.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有關調整事項
3.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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